党委统战部是党委职能机构,主管全校的统战工作,其职责范围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根据中央和省委统战部的要求,围绕我校中心工作,制定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的宣传教育。
3、负责组织兼职统战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及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安排统战系统情况通报会。
5、支持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宪法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活动。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协助民主党派组织做好发展工作。
6、积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配合组织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7、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学校的民族宗教工作。协同组织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8、做好港澳台同胞、归侨、侨眷、台属及回大陆定居的台胞、出国归国留学人员的工作,
并做好有关眷属身份审定工作。
9、做好来信来访及文件管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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